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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2日 09:50:46   来源:枣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推进“技能强市”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培养产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为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经研究,拟定于10月-12月开展2021年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实行“揭榜制”,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经济(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均可“揭榜”,申请成为2021年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训基地。为保证“揭榜”工作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现公开征集“揭榜”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范围

2021年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培训职业(工种)重点从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先进制造业和高质高效农业、新型商贸物流业、特色文旅康养业等“6+3”现代产业体系中选择。结合枣庄市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2021年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为:化学检验工、化学总控工、物联网安装调试员、电工、焊工、钳工、汽车维修工、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车工、铣工、机床装调维修工、铸造工、砌筑工、冲压工、水泥生产工、井下支护工、水生产处理工、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电池制造工、电子商务、养老护理员、中式烹调师。

需要培训其他职业(工种)的,一并书面申请,市人社局确认为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可适当予以调整。

二、培训层次

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三、补贴标准

三级(高级工):2000元/人

二级(技师):3000元/人

一级(高级技师):5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申请成为培训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核评定(12月)前能完成理论和实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涵盖工种不少于4个;

2、具备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含技工院校学生技能等级认定、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3、具备能同时满足50人进行理论知识培训所需要的标准教室和相关设施;

4、在枣庄市辖区内设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实训基地或场所(自有或租赁1年以上);

5、具备能满足50人进行技能操作训练所需要的较为先进的设施、设备;

6、具有从事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理论教师和实习教师(每个工种含5名以上专职教师),其中专业技术理论教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技能实操教师须具有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7、能够按照培训内容的要求协调和组织实施教学;

8、具备线上理论培训的设备设施及教学经验;

9、账务管理规范清晰,培训资金单独列账,无不良记录;

10、安全管理规范,具备承担培训任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揭榜及实施流程

1、“揭榜”单位申报。全国范围内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均可以“揭榜”申请成为2021年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凡有申请意愿的单位,应于917之前将2021年度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训基地申请报告、培训计划申报表(附件1、2)(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培训职业、培训层次及师资力量、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等培训条件)报市人社局,逾期不予受理。

2、“揭榜”单位遴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培训条件进行评估,从中遴选不超过5家培训能力强的单位作为2021年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训基地。结果将以市人社局名义发文公布,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对中榜单位,分培训专业、培训层次进行公示。

3、下达培训计划人数。公示完成后,市人社局结合2021年“金蓝领”培训一并发布培训通知,根据全市申报计划和预算安排情况,结合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上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材料,综合确定各培训基地计划培训人数。

4、组织报名审核。培训基地按照下达的培训计划组织招生,负责对学员培训资格进行审核。培训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参加高级工层次培训应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含)以上;参加技师层次培训应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金蓝领”培训合格证书)3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4年(含)以上;参加高级技师层次培训应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金蓝领”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3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满18年(含)以上;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能公关成果突出的,可申报参加高级工培训,已具有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申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新职业和市“6+3”现代产业相关并符合职业发展贯通政策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纳入培训范围。

5、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基地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岗位实际需要和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科学制定培训教学大纲和培训方案,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教学大纲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本职业(工种)的培训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本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培训计划,课时分配方案,选用教材、授课教师等情况;本职业(工种)操作技能培训计划,课时分配方案,选用教材、授课教师等情况。

6、组织理论及实操培训。一是培训方式。培训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为解决工学矛盾,思政课程、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通用理论知识内容可以采取在线学习等多方式进行;培训专业相关知识、行业企业特有知识和技能实操等内容采取现场教学方式进行。支持推广数字化职业培训模式,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采用慕课、微课程、线上线下结合等模式开展培训。二是培训内容。培训过程应严格执行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10个课时(学时),其中思政课程不少于10个课时。理论课程不少于110个课时(学时),一般应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通用知识。实际操作培训可结合企业生产开展,应不少于90个课时(学时),着力提高培训人员技能操作水平,增强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三是教学管理。培训基地要认真做好培训项目的教学管理,履行下列教学管理义务:选择经验丰富的教学管理人员,加强培训项目实施过程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档案,确保培训质量;聘任符合相关资质和要求的任课教师,按照规定的培训计划组织教学,做到培训项目与企业生产相结合,培训内容与生产一线相衔接;建立培训质量督导制度,定期分段对培训学员组织培训测试和项目培训质量评价,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7、考核评定。培训结束后,统一安排结业考评。2021年12月1日前全部完成考核评定工作。初次考核评定不合格的,2021年12月12日前补考一次。结业考评合格的学员,由培训基地颁发人社部门统一监制的“金蓝领”培训合格证书;准入类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市人社局颁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认定的学员,由具备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资质的培训基地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8、评估总结。考评结束后,各培训基地应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培训方案、报名材料、培训人员名册、教师备课本、签到簿(本人签名)、影像资料(每课不少于20分钟)、开班及结业照片(各2张)、结业考评成绩等材料整理存档。并根据培训和考评情况写出绩效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培训内容完成情况、参训学员到课情况、结业考评情况、培训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或不能完成的,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延期继续实施或终止项目。

六、经费保障

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培训实施后按照审核通过的培训职业(工种)、培训层次、培训人数和补贴标准向培训基地先行拨付约60%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向培训基地拨付培训项目补贴资金剩余部分。培训补贴资金的发放,按照取得“金蓝领”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确定培训完成人数,以计划培训人数为基准。对于培训完成人数超过计划培训人数的,按照计划培训人数补贴;对于培训完成人数超过200人,但不足计划培训人数的,按照实际培训完成人数补贴;对未完成200人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原则上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

培训补贴标准,按照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执行。培训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教师授课费、课件费、 网络教育费、教材购置费、实训耗材费、场地费、教学设施设备费、培训教学工作费等费用,不得用于管理人员的餐饮、通讯、福利费用。培训基地申领培训补贴资金应按要求填写《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3、4)。申领补贴资金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核准,由财政部门拨付培训基地。

七、绩效评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培训基地实行绩效评价机制,进行动态管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培训基地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培训资金管理实施监督。对绩效评价不达标和信用不达标的培训基地取消其培训资格,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在培训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各培训基地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培训项目绩效评估报告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备案。

如遇上级重大政策调整,将及时进行通知。

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人员与职业能力建设科:0632-3317254

邮  箱:zzrsjzjk@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

2.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申报表

3.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预拨)

4.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结算)

5.枣庄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情况统计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