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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0日 08:30:17

枣庄广播电视台鲁南传媒网老照片有奖征集活动

           ——暨三角花园老照片有奖征集活动

    时光静好,往事如烟。照片,是记录生活的印迹;老照片,是对过去生活的追忆,是岁月的沉淀,时代的缩影,有我们可怀念的故人旧事,让人们在感悟历史沧桑的同时,也更加珍惜今天。

    枣庄三角花园,几十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发展过程中,有它沉重又多姿的历史过去。往日的影像、照片真实地记录着这块土地上的风物、人事,年轻一代可从中窥视枣庄历史的一鳞半爪,年长者则可引起内心深处最深沉的回忆与共鸣。

为此,特向全社会征集建市以来有关三角花园方方面面的老照片,包括老街、小路、古建筑、事件、人物等等。

我们更欢迎您在提供老照片的同时,写下照片中的故事。

主办单位:枣庄广播电视台、枣庄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鲁南传媒网

协办:中央广场

  一、 活动主题

“老城影像”三角花园老照片有奖征集活动

 以征集展示老照片的形式见证三角花园的几十年的变迁,折射建设成就,讲述枣庄三角花园过去的故事。

  二、征集范围

 能够对照体现三角花园在经济、政治、社会、科技、文化、教育、商贸、群众生活等各领域发展变化的各个时期的各类老照片,均在征集范围。

  三、老照片征集参与规则

 ·单幅、组照均可,数量不限。组照限4-8幅;

 ·黑白、彩色不限;

 ·原件或翻拍件都可以(注明);

 ·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请注明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详见附表一)

(一)照片必须为原创作品,且图片未经任何后期技术加工。因此,照片务必在相机中留底不要删除,以备获奖后查验确认原创。

(二)数码格式的需是JPEG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单幅作品规格原则上不大于8M。如无电子版,为防止邮寄过程中原件丢失,可以将翻拍作品邮寄到征集地址。

特别说明: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取消获奖资格并且公布于众,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四、老照片征集评审办法和奖项设置

网络投票:登陆鲁南传媒网(www.lnmedia.cn),对自己喜爱的作品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占总成绩的40%。

 专家评审组评审:枣庄广播电视台、鲁南传媒网、摄影家协会、中央广场,对老照片进行评比和筛选。占总成绩的60%。

综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成绩,得出最终结果。

 ·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一等奖  1  名  奖金   3000元  

                      二等奖   2 名  奖金    2000 元 

                      三等奖   3 名  奖金    1000元  

                      佳作奖  50  名  奖金   200元   

                       优秀奖  60  名  荣誉证书

五、老照片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征集阶段:2015年6月20日—— 8月15日

评选阶段:2015年8月16日——19号

获奖名单公布:2015 年8月20日

联系电话:

六、老照片征集方式

 (一)在枣庄广播电视台、鲁南传媒网媒体、枣庄专区、官方微博、微信、论坛上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

(二)

(1)来稿请寄: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西路51号枣庄广播电视台14楼 鲁南传媒网 0632-3181189

请在信封上注明“三角花园老照片征集”字样,照片加附表1填写完整邮寄。 如果可以,亦可亲自将稿件提交至枣庄广播电视台14楼鲁南传媒网1410办公室。

(2)电子版,照片加附表1填写完整,发至邮箱info@lnmedia.cn

单幅摄影作品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作者-作品标题-手机号”,如“张三-《乡亲》-1390632632”;组照摄影作品建一个单独的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统一采用“作者-作品标题(幅数)-手机号”,如“张三-《乡亲》(组照8幅)1390632632”,文件夹内每幅作品命名方式统一采用“作者-作品标题及序号-手机号”,如“张三-《乡亲》(1)-1390632632”。

七.展示:

线上照片征集活动结束,我们将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故事照片,进行采访拍摄,在媒体上播放。线下在中央广场售楼处前举办影像展览。所有入围作品制作成册,赠予每位入围作者。

枣庄广播电视台鲁南传媒网老照片有奖征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