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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15:35:21

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系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分所机构,成立于2012年12月,位于枣庄新城区枣庄国际大厦7层,毗邻枣庄政务中心、枣庄市公、检、法、司等机关部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本所负责人刘晓丽律师,现有专职律师6人、实习律师1人。

  一、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总所)基本情况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的前身山东省律师事务中心,系1997年12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2000年3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在山东省律师事务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合作性质的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2008年改制为合伙所,直属于山东省司法厅。舜翔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南侧,环山路2号鸿苑大厦16层、22层,拥有自主产权1400余平方米写字楼。近年来,舜翔所在巩固诉讼仲裁业务稳步前进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了企业改制、并购重组、证券发行与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在继续提供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更向海事海商、国际投资、能源环保等专业领域迈进,现已成为专业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并在临沂市、聊城市、青岛市、烟台市、日照市、枣庄市设有6家分所,在日本大阪、德国汉堡、美国纽约等设有办事处。经过十几年健康快速的发展,舜翔所建立了专业分工、团体协作的服务模式,已经

发展成为山东省内规模最大、服务最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先后荣获 “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二、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业务情况

  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舜翔(枣庄)所”)负责人刘晓丽律师,女,1975年1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兼任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有十二年检察工作经历,多次被评为枣庄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并荣获“山东省十佳公诉人”称号,现任枣庄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舜翔(枣庄)所专司刑事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诉讼领域和刑事非诉讼领域,在诉讼领域特别是在刑事辩护方面,本所具有多年刑事工作积累、大量刑事案件辩护素材,以及专业性、学习型团队等优势,采取“统一受理、集体研究、团队作战”的办案模式,运用审前辩护、换位质证、模拟法庭等技术方法,全方位分析案情、把握证据、拟定辩护思路,层层把关管控办案质量。在刑事专业化不断精细化发展的趋势下,本所在特定案件尤其是职务犯罪案件、经侦案件、涉黑案件、死刑案件以及复杂疑难的群体性案件的辩护上,不断取得重大的实质性辩护佳绩。同时,本所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培训、刑事专项法律顾问、刑事风险管理等非诉讼服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公务人员、企业家、公司高管人员评估风险环节,完善管理制度,预防犯罪发生,建立良性发展的内外部环境。

  经过全体人员的努力,舜翔(枣庄)所取得日新月异的进步和成绩,获得当事人和业内同行的高度评价,荣获全市2014年度“优秀法律服务单位”荣誉称号,刘晓丽主任获得“中国优秀刑辩律师”荣誉称号,两名执业律师分别受到枣庄市司法局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