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5月4日讯(记者 孙姝华)截至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已经施行五个年头,记者从枣庄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在交警部门高压态势的打压下,因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起数以及酒驾行为稳中有降,但仍有不少心存侥幸者以身试法,酒驾者多为35-45岁中年男性。
采访中市中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告诉记者,即使他们对酒驾行为严厉查处,仍然有不少驾驶人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视作“儿戏”。他们时常会不定期不定时组织查酒驾的行动,据了解,查酒驾最多的时候会查到4-5起,一般情况下2-3起,偶尔也会碰到没有酒驾的情况,这个时候是他们最为欣慰的。
民警告诉记者,在查处的酒驾行为中,多数违法人为35-45岁中年男性。在中午的时候和朋友小酌一下,自认为没事就开着车上路行驶,这一部分人多抱有侥幸的心理。
4月4日,枣庄市中区男子盛某太过于自信,自认为酒后驾驶没事,没想到在驾车途中将一辆电动三轮撞翻,该男子没有及时拨打120救治伤者而是赶紧拨打家人电话让将其接走打醒酒针,结果事故造成了一死一伤的后果。经过抽取上肢静脉血化验,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6毫克,虽然打了醒酒针但是依然达到醉酒驾驶的程度。
4月底,执勤民警在解放路与光明路路口处发现一辆公交车形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即要求客车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经查,民警发现驾驶员满身酒气,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为103.9毫克/100毫升。
这仅是酒驾案例中的其中2起。在4月25日,市中区法院审理了涉嫌危险驾驶一案,4名被告人因醉酒驾驶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以2000-3000元不等罚金。对于部分驾驶人能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
市中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介绍说,查到酒驾,代表他们又消除了一起道路安全隐患,保证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没查到酒驾他们也不觉得无任何收获,相反,他们认为驾驶人都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负责。
民警坦言,就目前而言,即便有时候他们在集中整治时没有查到酒驾,但这并不代表酒驾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不存在。面对这样的结果,他们能做的就是继续加大严查的力度,尽可能地减少因酒驾涉嫌的交通违法行为或是更为严重的交通事故。
记者了解到,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的是“酒驾”和“醉驾”导致的,虽然交警部门一再严查和宣传“酒驾”的危害,但依然有不少驾驶人将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铤而走险。
夏季来临,又到了“练摊”的时候,喝酒在所难免,这时候也是酒驾的多发期。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不要酒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仅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时时刻刻都提醒自己“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远离交通事故拒绝酒后驾驶,做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