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10月27日讯 日前,滕州交警大队查获一名“疯狂”司机,这名司机集二次酒驾、无证、套牌、超速、脱审与一身,最终司机王某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3600元,并暂扣机动车。
10月21日下午,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的电子警察缉查布控系统突然报警,此时,监控显示大屏上立马显现出一辆违法车辆的信息。在滕州市城区南环交警执勤岗路口处,一辆红色“雪佛兰”轿车正沿青啤大道由东向西行驶,电子警察系统自动分析出,该车系套牌车辆。
随后,指挥中心立即将该消息发送到辖区交警值勤中队。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然而,驾驶人看到有交警检查后,将车停下后,打开车门撒腿就跑,见状,民警一边通过对讲机向指挥中心汇报,一边呼叫其他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围追堵截。不多时,民警们便在优品天地小区东边小路口将该车驾驶人控制。
民警们将其带至执勤岗亭进行检查。不查不知道,一查还真把民警是吓了一大跳!民警发现其不仅无法出示驾驶证、行车证,而且满脸通红,酒气熏天,存有酒驾嫌疑。经用酒精测试仪进行呼气检测,发现其达到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于是,民警将其移交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科作进一步审理。
交管科办案民警介绍说,经查询得知,该车驾驶人王某曾于2014年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记12分且吊销驾驶证,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上道路行驶、套用其他机动车牌照、超速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将其数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罚款3600元,并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二次酒驾+无证+套牌+脱审+超速,都让王某占全了,还真是够任性的。面对严厉的处罚,王某后悔不已,为自己贪杯、不吸取教训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喝酒开车的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的原则,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