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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9日 11:25:55

2018年元月18日,山东省枣庄市物价局召开第三次价格举报分析研判会议,针对上期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市长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受理的价格举报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分析会商,研究解决办法。枣庄市物价局局长杨晓黎,副局长赵沂成、崔俐、刘爱平出席会议,调控法规科、收费科、价管科科长及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庄福军主持。


会上,通报了2017年10月16日分析研判会议确定的停车场查扣车辆拖车存放、供水二次加压、安装换热器等12项价费问题办理情况。市价格举报中心负责人赵丽丽汇报了本次会议需要研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收费、供热收费、停车场停车时段计费、商品房价外收费等8个热点问题。与会人员按照业务范围从法律法规规章、现行文件政策,各自提出解决方案,会议认为供热收费政策亦明确,价外不得收任何费用。商品房价外收费问题,全省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样,需要进一步调研、规范。停车场时段计费标准制定在区(市)要指导好科学定费。


杨晓黎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提出上次会议疏理问题,大部分得到很好解决,特别是供暖、天然气价费问题通过召开提醒告诫会形式进行了规范,停车场收费问题通过调研,与交通、公安等部门出台了《枣庄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管理范畴,为区(市)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提供依据。杨晓黎要求,一是对政策明确,属于违价的问题,由市价检局按法定程序依法查处。二是按照管辖权限,属于区(市)办理的,履行好交办手续,督导办结。三是对商品房价外代收费问题,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价检局配合,搞好调研论证,用好现行政策,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四是落实责任,按照会议研究的意见,抓紧办理,下一次会议,汇报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