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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7日 10:25:47

4月13日,枣庄发布“铁道游击队精神”征集评选活动启事,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铁道游击队精神”表述语,最高奖金5000元。


“铁道游击队精神”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铁道游击队是枣庄红色文化资源的重要标志性符号,也是枣庄最具代表性的城市名片。为深入挖掘丰厚红色文化资源,进一步叫响“铁道游击队”红色文化品牌,培育城市核心价值观,扩大枣庄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铁道游击队精神”表述语。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截止(信函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征集范围


关注、研究铁道游击队红色文化的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和机构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字以内,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


2.体现铁道游击队精神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枣庄人民的优秀品质,富有地域文化特色,体现“铁道游击队精神”的典型性、独特性和唯一性。


3.对所提表述语进行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的涵义注释和说明。


四、表彰奖励


“铁道游击队精神”征集评选活动设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由活动领导小组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奖金数额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人自理。


五、参与方式


1.信函:请将信函寄至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文教科;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邮编:277800。


2.电子邮件:发送电子邮件到tdyjdzj@163.com;联系电话:0632-3315743。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恕不退还。


六、注意事项


1.所有作品必须是针对此次活动的原创作品,作者具有自主版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如发现抄袭、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的立即取消已颁奖励,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奖金,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入选作品所有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在适当时间以适当的方式修改并无偿使用。


3.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4.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内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铁道游击队精神”征集评选领导小组。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踊跃投稿。




“铁道游击队精神”征集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