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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1日 09: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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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南传媒网9月11日讯 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日前枣庄市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枣庄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扩增学前教育资源。

《意见》中要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实行优先优惠政策,与城乡建设统一规划,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居住区项目,按照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对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和非成片开发的零星住宅建设地块,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预留出学前教育规划用地,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

幼儿园建设应与小区开发建设同步进行,分期开发的项目应将配套幼儿园安排在首期建设。申报竣工规划核实、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配套幼儿园应建未建,或者不符合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不予办理。

此外,《意见》中还提出,收归教育部门管理使用的居住区配套园,应由教育部门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无偿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信誉度高的幼儿教育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收费。严禁举办高收费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