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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10:08:35

鲁南传媒网9月21日讯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5年,枣庄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以下统称搬迁改造)。

《方案》指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 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 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

《方案》要求,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省、市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评级评价标准,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价的方式,逐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评级评价,对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而被评为不合格的企业,列入搬迁改造名单。对安全和环境风险较低、经评估通过改造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可实施就地改造;对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经评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实施异地迁建;对企业不愿异地迁建的,限期关闭退出。对现有明显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要不等不靠,立即着手制定工作方案,启动搬迁改造工作。

9月6日,枣庄市经信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对《枣庄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进行了公示,枣庄4家企业被认定需要搬迁改造,分别是:滕州市国宁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亿源石化有限公司、山东蓝空液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固泰矿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