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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3日 09:51:00

鲁南传媒网11月13日讯 近日,枣庄市教育局发布一条关于公布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对新生入学水电缴费证明等4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据了解,枣庄市教育局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市里关于“五个取消”的原则(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涉及教育工作的证明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共取消证明事项4项。

4项被取消证明分别是:学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伤残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入园证明,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个人现有证照除外),水、电、燃气缴费证明。以上证明被取消后,办理相关事项时改为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通过个人持有的缴费单据证明等更简便的证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