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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6日 09:34:38

 今天,枣庄市中交警发布公告,自3月28日起,市中区公安交警大队决定对丽波巷(振兴路至振兴路派出所东路口)路段实施禁止机动车停靠的交通管理措施。

关于新增禁停道路路段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公安交警大队决定对丽波巷(振兴路至振兴路派出所东路口)路段实施禁止机动车停靠的交通管理措施。

本公告自2019年3月28日起执行。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