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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10:01:12

“五一”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014年至2016年,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部部长吴志刚先后6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用于单位外出考察。2019年4月,吴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7年4月、2018年3月,滕州市地方粮食储备库主任李守祥以发放工作服名义,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冲锋衣、迷彩服共90套,总计46320元。2019年3月,李守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年9月、11月和2017年5月,市中区税郭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张裕桥分三次在该校财务报销个人手机话费700元。2019年4月,张裕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被通报的3名党员干部没有厘清公私界限,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触碰纪律红线,理应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真正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抓实抓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事事率先垂范,时时以身作则,处处严于律己,真正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察访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执纪问责,持续通报曝光,用严明的纪律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