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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3日 11:48:54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展示我市在推动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取得的新亮点、新成效,促进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建设,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枣庄日报社、市文联、枣庄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枣庄市摄影家协会、枣庄市设计艺术家协会承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优秀摄影作品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点展现我市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特别是近三年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双招双引”工作实施以来取得的新成果、新变化。摄影作品可以是自然风光、城市面貌、产业发展、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特色物产、生态环境、社会民生、节庆赛事或其他能够充分诠释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美好城市形象的优秀摄影作品。

二、征集时间

2019613-201989

三、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不得借用他人作品。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图,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EG格式,以及色彩微调),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不得加LOGO、水印、边框等修饰。

2、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8张以内。须为彩色数码照片,JPEG格式,不小于2000万像素,大小不小于4M

3、摄影作品以“作者+作品名称+联系电话”作为文件名称,不接受纸质照片。其他有关信息,请按照信息表的要求填写,并和摄影作品一并提交。

42016“美丽枣庄”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获奖作品不再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四、荣誉设置

奖励设置如下(稿酬为税前):

一级作品2 稿酬各5000

二级作品5 稿酬各2000

三级作品10 稿酬各1000

优秀作品100 稿酬各300

入选作品若干 颁发荣誉证书

五、作品使用

本次活动征集的优秀摄影作品将入选枣庄市对外宣传图片库,部分优秀摄影作品将用于制作枣庄市城市形象宣传画册、枣庄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摄影作品集或被推荐到报纸、电视、杂志、网站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开展示。

六、有关事项

1、除本次征集活动支付的稿酬外,主办方在宣传展示城市形象等公益活动中使用本次征集摄影作品,将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2、所有征集摄影作品的版权均归主办方和原版权所有人共同所有。原版权所有人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因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由投稿人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等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七、作品提交

1、摄影作品信息表可从枣庄新闻网、鲁南传媒网、枣庄文艺网等下载。

2、在公开征集规定的时间内,请将摄影作品和信息表发送到征集作品邮箱: 2734729781@qq.com,联系人 :杜以洪,联系电话:0632-3129358,13969436665

附:枣庄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信息表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中共枣庄市委网信办

枣庄日报

枣庄市文

枣庄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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