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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2日 09:35:5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


1、2014年7月,滕州市界河镇皇娘沟村党支部书记薛玉恒优亲厚友,违规将其亲属上报为贫困户,致使其亲属至2016年11月违规领取扶贫项目收益金308元。薛玉恒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4年5月至12月,滕州市官桥镇后善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岳明年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把关不严,致使该村一村民危房改造后超出标准140平方米并通过验收。之前曾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6月,岳明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6年2月,峄城区榴园镇关山村在实施2014年度、2015年度白山羊养殖扶贫项目时,违规将269只扶贫羊发放给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总价值25.7万余元。2019年4月,该村党支部书记宋井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紧盯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统筹力量,落实责任。各级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检视自身,切实把作风严起来、实起来,履好职、尽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问责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动迟缓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