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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3日 10:40:19

8月12日,记者从《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正式出台的绿道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二十六条,明确了环城绿道的定义和范围,涵盖环城绿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开发利用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条例提炼吸收了多年来我市环城绿道管理工作经验,借鉴了外地先进有效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对环城绿道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指导,结合市委“山水林田大会战”战略实施的相关要求,以加强枣庄市环城绿道的保护和管理,提升环城绿道的综合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遵循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原则。

条例规定:市林业和绿化部门是环城绿道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环城绿道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管护制度、设置统一标识等工作,对环城绿道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环城绿道相关工作。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环城绿道相关工作,区(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环城绿道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辖区内环城绿道相关工作。环城绿道借用的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由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提升借用路段的绿化品质和服务功能。

《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即将正式施行,标志着环城绿道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将迈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开启环城绿道保护管理有法可依的新篇章,对切实理顺环城绿道保护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环城绿道综合力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