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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09:09:46

近日,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依据《关于继续执行〈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各镇街2021年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分值进行了计算,并通报了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结果。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情况依次为(第1位至第7位):滕州市,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高新区,薛城区,市中区。


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前6位(第1位至第6位)的镇街依次为:山亭区徐庄镇,山亭区西集镇,滕州市荆河街道,山亭区凫城镇,市中区孟庄镇,滕州市东沙河街道。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后6位(倒数第1位至倒数第6位)的镇街依次为:薛城区邹坞镇,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台儿庄区涧头集镇,高新区张范街道,峄城区底阁镇,市中区文化路街道。《办法》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倒数第一位的区(市)需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排名前六位的镇街各奖励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排名后六位的镇街各上缴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由市财政局进行年终体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