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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6日 09:46:59   来源:枣庄新闻网

马上就要到春节了

你们置办年货了吗?

市中区的年货摊点位置来啦!

小伙伴们!!

抓紧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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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年货摊点设置事项的通告

为加强春节期间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区环境,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交通顺畅”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划定4个年货临时摊点区域,作为春节期间摆设春联、花卉等年货的临时销售点,以满足城乡居民节日需要。根据安全工作需要,禁止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2年1月25日(腊月二十三)至2022年1月31日(腊月二十九)

二、销售区域

1、龙庭南路(光明广场西侧)

2、原果品批发市场院内

3、马庄市场(青檀路至西昌路段)

4、建设北路(利民市场东门向北)

三、管理要求

1、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特殊区域必须在摊点前留出3至5米左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不得出现冒市、堵塞交通等现象;各经营摊点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

2、所有年货、对联摊点设置不准超出规定时间段,到期前必须无条件自行撤离并恢复原貌。

3、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遵章经营,不得违章占道、抢占地盘、欺行霸市。所有流动摊点,一律进入相应市场或指定经营位置经营。沿街商店不准店外经营,店外不准堆放拖把、扫帚、垃圾桶等杂物。

4、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占道摊点的,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并严厉查处。

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