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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5日 15:10:23

  按照团省委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携手共筑中国梦”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切实把活动打造成广大农村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继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团市委拟定于九月中下旬开展枣庄市“乡村好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年9月16日-28日

二、类别标准

  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对象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35岁以下农村青年,共分两类,每一类5名,候选人必须获得区(市)级“乡村好青年”荣誉称号。

  乡村创富好青年:积极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创业项目,带头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经济实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推广农业技术和标准化生产、带动群众共同致富及奉献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乡村道德好青年: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为促进乡风文明、共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三、产生办法

  1、推报候选人。由各区(市)团委负责推报市级乡村好青年候选人,乡村创富和道德好青年各5名,提供电子版工作照和1000字事迹材料。

  2、网络投票。评选过程采取网络投票、微博投票和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票按照3:2:5的比例加权计算最终得票。由鲁南传媒网制作专题评选网页,发布“乡村好青年”候选人照片及事迹,同时在团市委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642563891)开展投票活动,评审委员会将在充分协商、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最终得票高低确定枣庄市乡村好青年人选。

  3、公布表彰。团市委对当选者进行公布表彰,授予枣庄市“乡村好青年”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通过媒体宣传枣庄市“乡村好青年”先进事迹,择优推报省级乡村好青年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推报候选人,真正把本次活动作为展现乡村好青年风采的一个平台,要结合各区(市)实际情况,把工作落到实处。候选人材料于9月15日12:00前报团市委工农部。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转发评选网页链接和微博投票地址,扩大活动的知晓面和参与面,让广大基层青年真正参与到活动中来,不断引导广大青年在活动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积极开展分享成长活动。要以“我的中国梦”、“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为主题,以各层级“乡村好青年”为主体,切实开展成长分享、价值观代言和公益践行等活动,在农村青年中掀起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

  联 系 人:张宗银  王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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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枣庄市委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