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受区政府区长刘洪鹏委托,副区长李峰提请审议任命区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王绪景同志为山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受区法院院长韩茂森委托,副院长吴明军提请审议任命区法院副院长职务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衣媛媛、李雯璐同志为山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韩茂森同志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满孝东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审议山亭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职务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衣媛媛同志为山亭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霞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李霞要求,新任职人员要牢记誓词、铭记职责、践行使命,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努力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区政府副区长李峰,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令源,区监委、区法院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拟任命人员和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及各镇街人大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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