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2-3181189
zzlncm@163.com
2018年10月25日 09:16:48

鲁南传媒网10月25日讯 日前,枣庄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通告》,将对恶意避债、抽逃资金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通告中称,将对以下13种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一)未经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以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恶意逃避、悬空金融债权的;

(二)通过关联交易或非正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隐藏、转移财产或无偿转让、明显低价转让财产,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虚假公证等方式逃废金融债务的;

(三)以多头开户、转户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金融机构对贷款的监督,致使金融机构贷款本息难以收回的;

(四)未经债权金融机构同意,擅自处置金融机构债权的抵(质)押物(权),损害金融债权的;

(五)为逃避偿债义务或担保责任,恶意为他人提供担保,影响其自身偿债能力,或无法律依据拒不履行担保义务的;

(六)隐瞒影响按期偿还金融债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情况,致使金融债权处于高风险状况的;

(七)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失联或逃匿,损害金融债权的;

(八)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帮助债务人逃废金融债务,侵害金融债权的;

(九)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产权不清的担保,或恶意拒绝补办担保手续,损害金融债权的;

(十)不配合债权人正常诉讼,不偿还债务又拒不签收金融机构催债文书的;

(十一)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继续拖欠金融债务的;

(十二)其他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十三)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有关部门将对存在相关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警示约谈、纳入公示黑名单、公开曝光、实施联合制裁等方式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对有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还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而对于以下三种情况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企业(个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监察机关,通过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犯罪分子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不遵守同业规则、不讲职业道德、严重失职,造成金融债权损失的,纳入金融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由金融管理部门追究责任,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监察机关。

(三)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参与、配合企业(个人)逃废金融债务的,按照行业内部惩戒规范实施处罚,并对市场准入进行限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通告最后敦促有关企业和个人摒弃不切实际的幻想,认清形势主动偿债。凡在2018年11月19日前主动到金融机构归还贷款或落实有关还款事宜的,或向司法、监察机关投案自首,如实说明转移资产、隐匿资产、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从宽或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