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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0日 15:43:44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2月20日讯 19日,薛城区公布复工复产“薛九条”,企业在网上提出复工承诺后,有关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给予明确答复;对提出防控物资不足的企业,由薛城区应急物资保障组帮助协调解决。文件还对返岗复工人员、外省运送原材料车辆出入等问题做出相关规定。全文如下:

薛城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九条措施

各镇街,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新形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企业法人是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到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二、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企业在网上提出复工承诺后,由属地为主导、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给予明确答复。

三、对核验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实行挂牌销号制度,由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靠上去帮助整改,原则上2个工作日完成整改销号。

四、实行复工复产企业联络员制度,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为每个复工复产企业明确一名联络员,全程监管企业、车辆、食堂、宿舍、厂房(车间)等防控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五、迅速启动发放《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证》,做到应发尽发,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对外来企业技术人员,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按规定及时解除隔离观察。

六、对返岗复工人员,社区、村(居)检查点一律取消进出时间限制。

七、我区所设道路卡点根据复工组推送的通行信息,对涉及运送我区原材物料的外省来的车辆,落实封闭监管措施,实行快速通行,切实解决原材物料进不来问题。

八、要强化复工复产企业防控物资保障,对提出防控物资不足的企业,由区应急物资保障组帮助协调解决,不得出现因防控物资不足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现象。

九、落实复工复产企业行业归口管理责任,区发改、住建、国有资产领域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马峰同志牵头;工业、商业领域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孙晋群同志牵头;农业农村、城乡水务、文化旅游领域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常涛同志牵头;交通运输领域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张贵强同志牵头;薛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由谢刚同志牵头,力争2月底做到全区项目、企业应复尽复。

薛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