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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0日 17:20:19

2021年2月3日14时22分许,朱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台儿庄区泥沟镇张山头村东路段时,与行人王某某相肇事,造成王某某受伤,车辆部分损坏,发生事故后朱某某驾车逃逸,王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台儿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处置。

待勘查处置后,民警赶到医院,经询问伤者王某某年仅13岁,经医生诊断,王某某蛛网膜下腔出血、胸骨体骨折,需要立即手术抢救,面对高昂的抢救费用,其双双在外打工为生的父母瞬间泪如雨下,一方面对孩子的伤情措手无力,一方面高昂的抢救费用对两人来说仿若万丈高山。


办案民警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启动救助程序,迅速开展救助工作,联系医院为王某某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与伤者家属联系,协助其办理救助基金的申请手续,快速上报支队救助办,经市支队救助办审核符合救助条件,及时将6万余元救命钱打入台儿庄区人民医院,使王某某伤情得到有效控制,暂时脱离生命危险。

另一方面,由于事故现场附近无监控、仅残留车辆碎片,为案件侦破带来很大困难,办案民警争分夺秒,查调路口监控、走访周围村庄有无目击证人,最终于当日18时许,将朱某某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通讯员 丁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