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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0日 22:58:00

2022年清明节即将来临,面对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 局部爆发的现状,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避免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即日起,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提供现场祭扫、安葬仪式等服务,暂停举办集体共祭、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


2.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组织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3.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扫,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压实镇(街)及村(居)责任,做好人员疏导和祭扫火源管控等工作,严防人员聚集和火灾事故发生。


4.倡导通过网上祭祀、代为祭扫等方式缅怀先人,提倡通过植树怀念、网络寄语、家庭追思、书写祭语、吟诵祭文等文明低碳、绿色环保方式传承逝者优良家风,激励后代努力奋斗。市民群众可关注枣庄民政微信公众号,通过掌上服务 “网上祭扫”入口进行网络祭扫或登录枣庄市民政局官网,点击 “文明祭扫”飘窗,进入网络云祭扫平台祭扫。


5.广大市民要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禁止在小区公共空间场所、市政公园、市政道路沿线、林区等区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扎祭品等。


6.建立以民政、公安、交通、卫健、自然资源、林业、 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殡仪馆、公 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内外人员劝导、现场管控、秩序 维护、疫情防控,防止人员扎堆聚集。 清明祭扫,贵在心意。为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枣庄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