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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8日 18:50:45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当前滕州市疫情防控到了紧要关头,为最大限度降低流动性,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从速从快战胜疫情,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城区道路实行24小时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即日起除执勤执法、医疗救护、消防救援、通讯保障及运送生产生活物资必需品、垃圾和医废运输、紧急抢修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发通行证件等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实行交通限制通行,严禁上路行驶。


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采取电子设备抓拍、现场拍摄等方式进行证据采集,对违反本限行通告的车辆予以曝光,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对不服从管理规定、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非必要,不外出!共携手,跨坎沟。停下来是为了更好的相聚。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管控工作,警民携手,共克时艰,坚决筑牢抗击疫情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本通告自2022年4月8日起执行,车辆限制通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滕州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8日